一件讓整個科技業都繃緊神經的判決
2026年4月27日,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一審宣判。
台積電洩密案,歷時近三年偵辦,一審結果是:主謀陳力銘被判10年有期徒刑,供應商東京威力公司被罰1.5億,多名台積電工程師也遭判刑。
案件的輪廓是這樣的:東京威力公司的行銷經理陳力銘,為了替公司爭取2奈米製程蝕刻機的供應資格,從2023年8月開始,系統性地收買台積電工程師,取得高度機密的製程資料,甚至讓工程師借用他人帳號偷拍「14埃米」製程圖檔。這樣的行為持續了將近兩年,直到案發。
一審宣判後,陳力銘透過律師說自己當時面臨「家庭醫療照護與經濟負荷的雙重壓力」。但他在同一份聲明裡也說:「無論面臨何種壓力,都不應成為此錯誤行為的理由。」
這件事之所以值得企業主深思,不只因為受害者是台積電——而是因為這個案件裡的法律機制,同樣適用於所有公司。
重點一:壓力不是免責,但你管不住員工的壓力
很多老闆覺得,自己的員工不可能做這種事。
問題在於:你很難預測哪個員工在特定壓力和誘惑下會做出什麼決定。陳力銘案裡,涉及的工程師並不是什麼深謀遠慮的間諜,而是在外部壓力與誘因交疊下做出了錯誤判斷的普通人。
從法律角度看,這個錯誤判斷帶來的後果,不只是員工個人承擔——而是讓整個供應商公司跟著賠上1.5億。
企業主的問題不是「員工會不會洩密」,而是「公司有沒有降低洩密機會的機制」。
如果你的系統設計讓洩密需要付出極大代價——技術上難以執行、行為上一定留下稽核紀錄——即使員工有動機,實際洩密的機率也會大幅降低。
重點二:接收機密的那一方,同樣有刑責
這個案件裡有一個很多人忽略的細節:
被判10年的,不只是洩密的台積電工程師,還有「接收機密」的東京威力行銷經理陳力銘,同樣10年。
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,以不正當方法取得他人營業秘密,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並科罰金。以外國法人為對象洩漏者,刑度更重。接收方的責任在法律上不亞於洩密方。
這對企業主有兩層意義:
你是受害方時 — 你不只能追訴洩密的員工,連接收機密的對方公司和人員都有追訴依據。
你是委任方時 — 如果你的員工「好心」把競爭對手的資料帶回來,你的公司可能因此承擔法人責任。有時候,那份「競爭情報」是個你不想要的燙手山芋。
重點三:保密協議的功能,比你以為的更有限
台積電洩密案裡,機密被竊取了將近兩年才被發現。
在我們協助處理的企業合規事務中,最常聽到的一句話是:「沒問題,員工都簽了NDA。」
保密協議(NDA)是什麼?它是一份法律文件,告訴員工「你不能洩密」,也在洩密發生後給你追訴的法律依據。
但它不能做到的事情包括:
- 阻止員工截圖或轉寄文件
- 阻止員工在個人裝置上存取後帶走
- 讓你即時偵測到洩密正在發生
- 彌補保密範圍定義模糊的問題(NDA定義不清,不等於一定失去保護,但如果再加上權限管控不足,整體保密措施就可能被法院認定不夠合理)
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,資訊要受到法律保護,需同時符合三要件:非一般人所知、具有實際或潛在經濟價值、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。最後這一條「合理保密措施」,是很多公司的盲點——NDA是合理保密措施的一部分,但如果保密範圍太空泛、再加上權限管控不足,法院可能認為整體保密措施仍不夠合理。
NDA是事後追訴的工具,不是事前防護的機制。
重點四:公司因「監督不力」連坐,不是例外
東京威力公司被罰1.5億,理由是「未善盡監督責任」。
台灣營業秘密法對法人有兩罰規定:員工因執行職務而違法,若公司未建立足夠的監督機制,公司也要承擔法人責任。
這不是說你必須把所有員工都監控到滴水不漏。法院的邏輯是:公司是否建立了合理的內控機制來降低洩密風險?如果完全沒有,出事時就可能被認定為「系統性的管理疏失」。
對中小企業主來說,這意味著:保密體系的投入,不只是道德責任,也是法律上的合規義務。
重點五:建立三層保護才完整
要有效保護公司的核心資訊,需要三層機制同時運作:
第一層:法律文件
- 保密範圍要具體:不是「所有業務資訊」,而是「客戶名單、定價策略、技術配方、供應商條件」等具體類別
- 約定違約金:沒有違約金,洩密後的損害舉證難度極高,對方只要撐過你的舉證關就能脫身
- 明確離職後義務:保密義務存續多久、離職時是否需要返還或刪除資料,都要明文規定
第二層:存取管控
- 權限分級:核心資料只讓需要看的人看到
- 稽核紀錄:誰在什麼時間存取了什麼,要有日誌可查
- 離職程序:員工離職時,系統帳號和存取權限要即時停用,而不是等到交接完成才處理
第三層:日常管理
- 讓員工理解什麼是公司的機密資訊、為什麼不能外洩
- 讓他們知道「借用他人帳號存取資料」同樣構成違法(這正是這個案件裡的手法)
- 定期確認保密機制是否仍符合公司現況
企業主現在可以確認的清單
根據這個案件的教訓,以下5件事值得你主動確認:
- 保密協議的保密範圍:有沒有具體列舉受保護的資訊類別?
- 違約金條款:有沒有設定明確金額?沒有的話,洩密後的追訴難度會大幅提升
- 核心資料的存取管控:有幾個人能看到最敏感的文件?有沒有存取日誌?
- 員工離職程序:帳號停用是什麼時間點執行的?有沒有標準程序?
- 最後一次審閱保密合約是什麼時候:公司業務改變後,原有保密範圍可能已不足夠
哪些情況要升級處理
以下任一情況成立,建議主動評估現有的保密體系。
❶ 公司有核心技術、客戶名單、定價策略等競爭關鍵資料,但從未系統性整理保密機制
❷ 員工保密合約是幾年前的範本版本,公司業務已大幅改變
❸ 近期有員工即將離職,且該員工曾接觸敏感資料
❹ 公司與競爭對手有共同的供應商或客戶圈,資訊外流風險較高
❺ 曾發生疑似洩密情形,但當時沒有保全證據或評估法律策略
下一步怎麼做
如果你想了解法院在認定營業秘密侵害時的實際標準——什麼樣的保密範圍被採認、哪些被認定模糊、合理保密措施的判斷基準是什麼——可以在 Veridilex 查詢相關判決,快速掌握法院的實務裁判邏輯,而不必自己翻閱大量判決書。
- 想了解法院對營業秘密的實際判決標準 — 在 Veridilex 查詢「營業秘密」「洩密」相關判決 → 免費試用
- 公司現有NDA需要審閱或更新 — 預約律師諮詢,60 分鐘評估現有合約的保護力
- 需要長期保密合規把關 — 了解 AI+律師年度方案,讓重要合約有律師定期確認 → 了解方案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具體情況建議諮詢執業律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