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裁定

本票跳票不還錢,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完整流程與費用

手上有對方開的本票到期不付款,本票裁定是比打官司更快的追討工具。說明聲請程序、費用級距、對方異議後怎麼辦,以及本票的3年時效。

2026.09.18鄭皓軒律師

廠商開的本票到期,電話卻打不通了

交貨的時候,對方拿一張本票說「三個月後兌現,先讓我周轉」。三個月後拿去銀行提示,卻退票了——電話開始已讀不回,你手上握著一張紙,不知道接下來能做什麼。

好消息是:本票是所有票據裡,法律給執票人最快追討工具的一種。

本票跟支票,追討速度差很多

依票據法第123條,本票的執票人對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,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後強制執行,不需要先打民事訴訟。這是本票獨有的優勢——支票跳票並沒有這個直接裁定的管道,票款追不回來時,仍然只能走一般民事訴訟或另尋刑事途徑。

比較項目本票支票
可直接聲請裁定強制執行可以(票據法第123條)不行
不付款後的處理方式聲請本票裁定另行提起民事訴訟
審查方式非訟程序,書面審查為主,通常不開庭訴訟程序,需經言詞辯論
費用依票面金額分級,較低依訴訟標的金額比例計算,較高

聲請本票裁定:要準備什麼、去哪裡聲請

聲請書要記載執票人(聲請人)與發票人(相對人)的姓名住所、聲請許可強制執行的票面金額與到期日,並附上本票原本。依非訟事件法第194條,管轄法院原則上是票據付款地的法院(通常是票面所載的付款地)。

法院採書面審查,主要確認本票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備:

  • 「本票」字樣
  • 一定金額(幣別與數字)
  • 發票人簽名(自然人需本人簽名;公司則須公司大章+負責人簽章)
  • 發票日
  • 付款地(未記載者,以發票地為付款地)
  • 到期日(未記載者,視為見票即付)

⚠️ 例外: 法院只審查上述形式要件是否具備,不審查發票原因、雙方之間的實際債務關係。這代表對方就算有正當抗辯理由(例如貨款有爭議、本票是被脅迫簽發),也不會在裁定階段被審酌,要等對方另外提出異議或確認之訴才會進入實質審理。

聲請費用:依票面金額分級,比訴訟便宜很多

依非訟事件法第13條及裁定實務,聲請費依票面金額分級收取:

票面金額聲請費
未滿10萬元500元
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1,000元
100萬元以上未滿1,000萬元2,000元
1,000萬元以上未滿5,000萬元3,000元
5,000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4,000元
1億元以上5,000元

(相關法條可查全國法規資料庫

最大的風險:對方一句「我異議」就能讓執行停下來

本票裁定核准後,執票人持裁定正本向執行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可以查封、拍賣對方財產,或扣押薪資、銀行存款。但這條快速通道有一個關鍵缺口:

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,發票人不服裁定有兩條路:一是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起抗告,理由通常限於程序瑕疵;二是若主張本票係偽造、變造,可以在接到裁定後20日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,此時強制執行程序會停止。若是主張清償、本票原因關係不存在等其他實體抗辯,則另依第195條第3項處理,不受這20日期間限制。

⚠️ 例外: 發票人如果主張本票係偽造、變造,並在20日內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提起確認之訴、證明已提訴,執行法院原則上應停止強制執行——但執票人可以另外聲請提供相當擔保,讓執行繼續進行,不是發票人一提告,執行就一定完全停下來。這仍然是本票裁定制度對執票人的主要風險:如果你能預判對方大概率會走這條路(例如票面金額本身有爭議、雙方對貨款有糾紛),有時候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一次把爭點解決,反而比走本票裁定被提告確認之訴、再視擔保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執行的兩輪程序更有效率(延伸閱讀:客戶倒閉貨款追不回?假扣押、強制執行、破產債權完整指南)。

別忘了時效:本票只有3年

依票據法第22條,本票的票據時效是3年:載明到期日的本票,自到期日起算3年;見票即付的本票,自發票日起算3年。超過時效聲請裁定,法院應該駁回。收到跳票的本票後如果對方持續拖延,建議儘早評估是否聲請裁定,不要放著讓時效經過。

DIY 界線:什麼情況可以自己先處理

  • 本票形式要件齊全(簽名、金額、到期日都清楚無誤)、金額不大、且判斷對方異議機率低,可以先自行準備文件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
  • 對方態度尚屬配合、只是資金周轉困難,可以先嘗試協商展延或分期,保留本票作為最後手段

升級判斷區

以下任一條件成立,建議在聲請前先諮詢律師。

本票金額大,且預判對方很可能會異議 — 需要先評估直接提起訴訟或走本票裁定哪一條路更有效率,避免繞一圈浪費時間 ❷ 本票形式要件有瑕疵(例如公司本票只蓋大章沒有負責人簽章) — 形式不齊全可能直接被駁回裁定聲請,建議先確認本票效力 ❸ 對方可能已經或即將移轉財產 — 裁定後應盡快搭配保全措施,避免拿到裁定卻已無財產可供執行

下一步怎麼做

本票裁定是追討票款最快的合法途徑,但快不代表萬無一失——形式要件跟對方是否可能異議,才是決定這條路好不好走的關鍵。

  • 預約律師諮詢 — 金額較大、預判對方可能異議,或本票形式有疑慮,建議由律師評估聲請策略 → 預約諮詢
  • 與 Veridilex 討論 — 說明本票的金額、到期日與目前狀況,AI 協助先確認形式要件跟時效是否還在

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資訊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具體情況建議諮詢執業律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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